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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梅孝廉耦长,言其乡孙公,为德州宰,鞫一奇案。
初,村人有为子娶妇者,新人入门,戚里毕贺。 饮至更余,新郎出,见新妇炫装,趋转
舍后,疑而尾之。 宅后有长溪,小桥通之。 见新妇渡桥径去,益疑。 呼之不应。 遥以手招
婿;婿急趁之,相去盈尺,而卒不可及。 行数里,入村落。 妇止,谓婿曰:“君家寂寞,我
不惯住。 请与郎暂居妾家数日,便同归省。 ”言已,抽簪叩扉轧然,有女童出应门。 妇先
入。 不得已,从之。 既入,则岳父母俱在堂上。 谓婿曰:“我女少娇惯,未尝一刻离膝下,
一旦去故里,心辄戚戚。 今同郎来,甚慰系念。 居数日,当送两人归。 ”乃为除室,麻褥备
具,遂居之。 家中客见新郎久不至,共索之。 室中惟新妇在,不知婿之所在。 由此遐迩访
问,并无耗息。 翁媪零涕,谓其必死。 将半载,妇家悼女无偶,遂请于村人父,欲别醮女。
村人父益悲,曰:“骸骨衣裳,无可验证,何知吾儿遂为异物!纵其奄丧,周岁而嫁,当亦
未晚,胡为如是急也!”妇父益衔之,论于庭。 孙公怪疑,无所措力,断令待以三年,存案
遣去。 村人子居女家,家人亦大相忻待。 每与妇议归,妇亦诺之,而因循不即行。 积半年
余,中心徘徊,万虑不安。 欲独归,而妇固留之。 一日合家惶遽,似有急难。 仓卒谓婿曰:
“本拟三二日遣夫妇偕归。 不意仪装未备,忽遘闵凶;不得已,即先送郎还。 ”于是送出
门,旋踵急返,周旋言动,颇甚草草。 方欲觅途行,回视院宇无存,但见高冢。 大惊,寻路
急归。 至家,历言端末,因与投官陈诉。 孙公拘妇父谕之,送女于归,始合卺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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