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汾州判朱公者,居廨多狐。 公夜坐,有女子往来灯下。 初谓是家人妇,未遑顾瞻;及举
目,竟不相识,而容光艳艳。 心知其狐,而爱好之,遽呼之来。 女停履笑曰:“厉声加人,
谁是汝婢媪耶?”朱笑而起,曳坐谢过。 遂与款密,久如夫妻之好。 忽谓曰:“君秩当迁,
别有日矣。 ”问:“何时?”答曰:“目前。 但贺者在门,吊者即在闾,不能官也。 ”三
日,迁报果至。 次日,即得太夫人讣音。 公解任,欲与偕旋。 狐不可。 送之河上,强之登
舟。 女曰:“君自不知,狐不能过河也。 ”朱不忍别,恋恋河畔。 女忽出,言将一谒故旧。
移时归,即有客来答拜。 女别室与语。 客去乃来,曰:“请便登舟,妾送君渡。 ”朱曰:
“向言不能渡,今何以云?”曰:“曩所谒非他,河神也。 妾以君故,特请之。 彼限我十天
往复,故可暂依耳。 ”遂同济。 至十日,果别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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